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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月薪5000元相当于各地多少钱?- -| 回首页 | 2006年索引 | - -美国经济实力有多强

无可奈何的嫖客

关键词嫖客                                          

      昨天中午,我们接到通知在午夜协助派出所扫黄,没多久“黄色潜水艇”(我给联合扫黄小组起的外号)又在市场内拉回一车嫖客和野鸡。这本来是极其稀松平常的事。但不平常的是据说有一个嫖客拒不交罚款。

  嫖客和野鸡的罚款可是我国地方治安机构的经济命脉,拒交罚款的危害性是极其严重的,如果所有嫖客和野鸡都群起而效尤,那我们的片所还怎么转,本市的治安又有谁来维持呢。

  他是谁啊,那么吊,还有八大金刚搞不定得主吗?我问。XX大学的博士生,你说吊不吊?,吊个……我忽然想到前一段时间孙志刚的事情,也不禁感到嗓子发干。是啊,毕竟XX大学在中国还是很牛逼的。这激发了我的兴趣,正好,所长正急招我参加凌汛,毕竟咱的脑袋还是蛮灵活的。

  那家伙还不大像博士,皮肤白白的,细细的,身体薄薄的,咋看上去像王磊,但比王磊帅。

  “你和隔壁的女人在长江旅馆302号房间里干什么呢?(主审故意把重音放在“干”上)”

  “没什么。”

  “没什么?你们两个什么都没穿,躺在一张床上,还说没干什么。”

  “您认为我们在做什么?”

  “你们――(主审探身作逼视状)进行非法***易!”

  “那么说你承认有合法***易喽。”

  “直说吧,你在嫖娼。”(主审声音陡然增高,搞得我耳鸣)

  “你怎么知道我在嫖娼?”

  “捉奸捉双,你们都被堵在被窝里了,还嘴硬埃”

  “你刚才不是说我们在进行非法***易吗,你看到“性”了吗?”

  “你们光着身子躺在一起还能有什么好事。”

  “这就算你所说的嫖娼吗?”

  “那还能是什么。”

  “一个人走错了浴室,让异性看见了光着身子,是不是说她把浴室里的所有人都嫖了,或者说她被所有人嫖了。”

  “这不是一回事。”

  “可是在光着身子这一点上没什么不同埃”

  “你就没干那事?”

  “那是我的私事,我没有必要告诉你。”

  “你跟那个女人以前认识吗?”

  “不认识。”

  “你和一个不认识的女人一丝不挂躺在一个被窝里,警察冲进来的时候,你在她上面,当时你在干什么?”

  “我不需要为裸睡寻找理由,我在她上面也只是一个方位问题,我现在做的椅子很低,你们的座位很高,你们在我上面,这――能说明什么呢。”

  不见棺材不落泪,主审照往常早就开始全武行了,但今天迫于所长的严厉叮嘱,同时我在旁边看着,他怕我小看他的聆讯技能,也不好发作。他朝身后的书记员嘀咕了几句。短暂的沉默中,那个博士颓废地坐在那里,眼神里的冰冷丝毫没有融化。一会儿,主审从化验员送来的样品中拿起一根玻璃管。

  “这里面的东西你认得吗?”

  “太远了,看不清楚。”

  “那就给你凑近点。”

  助手接过管子在他眼前晃了晃。

  “好像是精液。”他淡淡地说。

  “知识还真丰富埃那你知道这是谁的吗?”

  “没有仪器,大家的都一样。”

  “你是装傻,还是记性不好,你刚才排在哪里这么快就忘了。”

  “你想知道什么?”

  “这东西可是从她阴道里采到的,你可别告诉我你是站在阳台上自慰,正巧她在楼下晒太阳浴,不小心淋到的。”

  “我从来没否认我和她发生过性行为唉”

  “这不就结了吗?要的就是你这句话,你早坦白,我就给你从宽了。”

  “这就结了?你的结论就是性行为就等于嫖娼?”

  一时间审讯室里的气氛及其古怪。他坐在那里,表情始终都没什么变化。可是我们都觉得主审的这个结论是很可笑的。

  “那她凭什么上了你的床?”

  “这你该问她?”

  “她说你在公园里答应给她150块钱的。”

  “那时她说的,你当时在场吗?”

  “她可是在这里记录在案的惯犯,因为卖淫已经被抓获过多次。”

  “所以她只要发生性行为就是卖淫?那她的时候,你们抓不抓她?”

  “你严肃点!”

  主审终于向我使了使眼色,终于轮到我出手了。不鸣则已,我问了一个技惊四座的问题:你是学什么的?

  忽然间,他冰封的眼神里终于放出惊异的光来,“哲学”。

我不再问了,因为我知道一切都是徒劳的,后来他果然无罪开释。

我决定从此放弃了协警这项光荣的职业,改学哲学,并且一定要考到哲学博士学位,,学哲学嫖娼都可以免罪!!!

【作者: earnonline】【访问统计:】【2006年05月4日 星期四 12:01】【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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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手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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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yeo   2007-06-10 18:08:06   

太搞笑了!

- 评论人:yeo   2007-06-10 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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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yeo   2007-06-10 18: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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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yeo   2007-06-10 18: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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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yeo   2007-06-10 18: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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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yeo   2007-06-10 18: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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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yeo   2007-06-10 18:07:33   

太搞笑了!

- 评论人:yeo   2007-06-10 18:07:29   

太搞笑了!

- 评论人:110   2006-11-23 00:20:50   

作者身份经我所调查此文作者于2006年4月因涉嫌嫖娼被现场抓获故在网上发表此文限其于近期内向所在辖区派出所自首逾期后果自负网奸处

- 评论人:忧伤的浪漫   2006-06-13 09:55:34   

这些警察当真是吃干饭的啊!我还嫌他们把饭都嚼瘪了也!就连这么个嫖客都搞不定? 那法律是拿来赶什么的?......改天我也去杀人,就请他(那个嫖客)来当我的律师好了......

- 评论人:将军王   2006-05-12 20:10:34   

为什么警察要管这事?

- 评论人:将军王   2006-05-12 20:10:34   

为什么警察要管这事?

- 评论人:将军王   2006-05-12 20:10:34   

为什么警察要管这事?

- 评论人:将军王   2006-05-12 20:10:34   

为什么警察要管这事?

- 评论人:将军王   2006-05-12 20:10:34   

为什么警察要管这事?

- 评论人:海客   2006-05-09 19:35:54   海客的博客  

不写博客了,准备苦读一个哲学博士学位。

- 评论人:dyg   2006-05-07 17:35:13   

hao!

- 评论人:fwy9781   2006-05-05 22:02:37   fwy9781的博客  

这个民警太差尽。

- 评论人:董宏亮   2006-05-04 21:31:09   

我非常支持这么博士生,到时候我也去学哲学,无论我是杀人还是放火,我都没罪,真好呀,看来这些民警真是“囊包”。连这个事情都解决不了,,也不知道是从哪个原始森林里冒出来的,还当什么警察,当愿始人还差不多呀,我的邮箱是donghlnet2126.com,支持我的同胞们,别忘了,来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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